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注释 关注|事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还,天津拟修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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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简化专项维修资金退还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8年7月修订了《市土地和住房管理局进一步优化退还已存入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办理程序的通知》。
3月6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退还已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办理手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6日至3月15日)。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有关单位:社保资金管理办法。
为落实《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商品房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一、商品房销售合同终止的,维修资金退款手续
因退房等原因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维修资金的退款流程如下:
1.开发建设单位登录房地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维修资金退款申请。
2.提交维修资金退款申请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注销手续。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3.完成注销手续后,“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www.tjzfbz.com.cn)(以下简称“住房保障服务平台”)自动获取维修基金退款信息,“天津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退款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基金账户余额退还给买方和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账户。
开发建设单位未登录房地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维修资金退款申请,即商品房销售合同注销程序,需登录住房保险服务平台提交维修资金退款申请,并按相应材料到市住房保险中心办理退款手续,也可选择邮寄方式。
二、商品房灭失的,维修资金退款手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还。
因依法征用(拆迁)造成房屋损失的,房屋所有人登录住房保险服务平台,提交维修资金退款申请,持下列材料到市住房保险中心办理退款手续,也可以邮寄。
1.《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申请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单复印件。因房屋转让无法提供付款账单的,应当提供《天津市股票房屋销售协议》复印件;住宅维修资金给退还吗。
4.房屋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5.由天津银行开立的房屋权利人Ⅰ类结算账户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条例。
6.买受人出具的承诺书。维修基金管理条例。
市住保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全部退还房屋权利人。
三、商品房购房款减少,维修资金退款手续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购房人缴纳维修资金后,因房屋建筑面积和购房款减少而申请维修资金差额退款的,购房人或开发建设单位也可以持以下材料到市住房保险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1.《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申请表》;
二、购房人及开发建设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复印件;
3.统一销售房地产发票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购房者在天津银行开立的Ⅰ类结算账户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
6.买方和开发建设单位出具的承诺书。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市住保中心将维修资金差额退还买受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账户。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一)住保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或市住保中心可下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申请表》和《承诺书》。
(二)买受人或者房屋权利人委托他人办理退还维修资金手续的,还应当提交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退款可登录住保服务平台查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转自|天津市住建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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